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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7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原受理科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原受理科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D区415室城市建设科 

  邮政编码:335000 

  联系电话:0701-6223433 

  附件:鹰潭市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5日 

 

鹰潭市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 

建筑业企业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备注 

1 

江西金源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增项申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同意 

  

2 

江西叶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增项申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总承包叁级 

同意 

  

3 

江西泓元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增项申请: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总承包叁级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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