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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大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园

建设单位

鹰潭市大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位于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园,地理位置中心坐标:经度116.990541,纬度28.217930。项目厂区东面为江西鹰南贡米有限公司;南面临320国道,320国道另一边为商住区,商住区距项目厂界约60m;西面为江西岱宝山米业有限公司和鸽鸽食品新厂区,鸽鸽新厂区距项目厂界约160m;北面为江西鹰南贡米有限公司和章家村,章家村距项目厂界约140m。总投资350万元,租赁厂房面积约700平方米,包含热风炉房和烘干车间,建设年烘干稻谷14万吨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废水依托江西鹰南贡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内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管道,排入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废气:烘干粉尘干燥塔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噪声:通过距离衰减、降噪措施的屏障阻隔等措施,项目所在地营运期南面靠近320国道一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筛分工序去除的稻草、沙石等大颗粒杂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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