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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贸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包水钻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江西国贸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包水钻项目

建设地点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三纬路以北、三经路以东

建设单位

江西国贸饰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三纬路以北、三经路以东(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53'05.53",北纬28°11'37.80")。现有项目主要从事玻璃水钻生产,年产水钻(A钻)(裸钻)1500万包,每包数量为1440粒,规格形状不一。本项目在原有已建厂房内安装设备进行改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7161.78m2,总建筑面积12880.52 m 2,建筑物主要包括5栋生产厂房、1栋仓库楼、1栋配电房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年产2800万包水钻。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2.4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包括含银废水、精磨、抛磨及平面磨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含锡废水、水帘柜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你公司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含银废水经化镀车间含银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精磨、抛磨、平面磨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含锡废水及一般清洗废水一并先进入厂区物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厂区物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精磨、抛磨、平面磨用水及车间地面冲洗用水,多余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龙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B标准后排入白塔河。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龙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B标准后排入白塔河。同时应预防项目建设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及烘干废气,喷漆废气采用上送风+下抽风的方式进行捕集,捕集后的气体通过水帘柜喷淋处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风管和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集中在80m的烘道内,项目对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抽吸的方式,将有机废气收集至喷漆室净化系统内集中处理,经过上述处理之后,漆雾(颗粒物)、二甲苯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应满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kg/h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捕集效率,强制通风等措施,使颗粒物、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监控点应满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2.0mg/m3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气挥发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限值得要求。项目2#生产厂房、3#生产厂房、4#生产厂房、5#生产厂房磨钻车间分别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化镀喷漆车间、抛轮生产车间分别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产生的危险废物,并采取密闭防渗的运输车辆运输,减少污染。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环境风险防范。必须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为防范突发性事故,建设项目应设置专门危化品库存放化学原辅料,同时按照要求设置废水事故池(35m3),以确保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总量控制。根据鹰潭市环境保护局《江西国贸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包水钻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项目投产后应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量在0.67t/a之内,氨氮排放量在0.09t/a之内。

7、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公众参与情况

共发放问卷67份,回收67份,公众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被调查公众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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